建筑节能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
建筑节能,是指在建筑材料生产、房屋建筑和构筑物施工及使用过程中,满足同等需要或达到相同目的的条件下,尽可能降低能耗。建筑节能是关系到我国建设低碳经济、完成节能减排目标、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。
节能建筑设计一般有两种设计思路。一种是把建筑当作封闭系统,尽量减少住宅与外界能量交换,达到节能效果,覆土、遮阳、绿化、围护、结构保温均属于此类,一般多用在寒带、热带、外部条件恶劣的地区;另一种是把建筑当作开放系统,以内外环境的能量交换为特征,太阳能、风能利用属于此类,一般用于亚热带、温带地区。建筑节能行业发展阶段:
第一阶段是指在1980年代的建筑能耗基础上节能30%。
第二阶段是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再节能30%,简称为节能50%标准。现已进入节能50%的第二阶段,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:在保证使用功能、建筑质量和室内热环境符合小康目标的前提下,努力实现全国城镇建筑夏季室温低于30℃,采暖区冬季室温达到18℃左右的基本要求,非采暖区室内热环境明显改善。第三阶段是指在第二阶段的基础上再节能30%,达到节能65%的标准。北京、天津等地方在居住建筑方面已经开始执行节能65%的标准。部分地区已经开始研究并实施第四阶段节能标准,即在65%的基础上再节能30%,达到75%节能效果。建筑节能行业特点:
与发达国家相比,我国目前的建筑节能还处于落后水平。我国建筑外墙的传热系数是发达国家的3-5倍,外窗传热系数的2-3倍,屋面传热系数的3-6倍。与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相比,我国的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是其3倍。建筑节能主要特点在以下几个方面:
起步晚,与发达国家差距大。我国的建筑节能起步相对较晚,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,国家提出建筑节能战略,并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内开展了众多建筑节能新技术、新材料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。建筑节能业务在发达国家开展比较成熟,至今已经有超过40多年的行业经验,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政府鼓励、建筑业主主动、企业运作为主的市场化格局。目前,欧美国家先后提出要在2020-2030年实现新建住宅建筑全部“零能耗”或“接近零能耗”的目标。建筑节能的观念淡薄,认识不到位。一些地方政府重视不够,未能将建筑节能工作提到落实科学发展观、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以及转变城乡建设差距的高度来认识,从而影响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。现行建筑节能标准及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。政府部门对于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管流于形式,职责不清、赏罚不明、机制运转不灵活,强制标准没有威慑力等,导致高能耗的建筑比例居高不下。建筑技能技术与产品不成熟。当前我国建筑节能技术存在起点低,技术水平不高、创新能力弱、建筑节能产品存在价格高,品种不齐全,市场大环境不好等问题,我国目前采用的节能产品科技含量并不高,节能效率达不到要求,常规的节能产品应用较多。并且我国现在对建筑节能的新技术、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大,建筑节能这种现状已影响了建筑行业的发展。宏观环境分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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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方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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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方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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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方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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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方面
中国建筑节能行业发展趋势:
- 绿色建筑是我国建筑未来的方向
绿色建筑是指在节水、节材、环保、节地等方面,从设计到运营都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执行标准的建筑。
中国在“国家自主贡献”中提出,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,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%~65%,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%左右,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。从发展机遇看,党中央、国务院提出的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、全面建设生态文明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等发展战略,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指明了方向;广大人民群众节能环保意识日益增强,对建筑居住品质及舒适度、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及绿色消费等密切关注,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奠定坚实群众基础。从发展潜力看,在建筑总量持续增加以及人民群众改善居住舒适度需求、用能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,通过提高建筑节能标准,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,加大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力度,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,使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,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,可以有效遏制建筑能耗的增长趋势,实现北方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采暖能耗强度、公共建筑能耗强度稳步下降,预计到“十三五”期末,可实现约1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,将对完成全社会节能目标做出重要贡献。从发展挑战看,我国城镇化进程处于窗口期,建筑总量仍将持续增长;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,主要依托建筑提供服务场所的第三产业将快速发展;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处于提升期,对居住舒适度及环境健康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,大量新型用能设备进入家庭,对做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。-
国家政策为建筑节能行业“保驾护航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(2016-2020年)规划纲要》是我国“十三五”期间经济建设,社会发展与改革的纲领性文件,是“十三五”期间重要政策主要依据之一。
《规划纲要》中明确指出:要发展适用、经济、绿色、美观建筑,提高建筑技术水平、安全标准和工程质量,推广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。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,全面推进工业、建筑、交通运输、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,实施锅炉(窑炉)、照明、电机系统升级改造及余热暖民等重点工程。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。健全节能、节水、节地、节材、节矿标准体系,提高建筑节能标准,实现重点行业、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。-
建筑节能发展快速
“十二五”期间我国建筑节能行业迅速发展,全国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全部修订完成并颁布实施,节能性能进一步提高。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基本达到100%,累计增加节能建筑面积70亿平方米,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比重超过40%。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东、新疆等地开始在城镇新建居住建筑中实施节能75%强制性标准。
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。全国省会以上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、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、大型公共建筑开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深圳等地开始在城镇新建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推广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0亿平方米。截至2015年底,全国累计有407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,建筑面积超过4.7亿平方米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。截至2015年底,北方采暖地区共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9.9亿平方米,是国务院下达任务目标的1.4倍,节能改造惠及超过1500万户居民,老旧住宅舒适度明显改善,年可节约650万吨标准煤。夏热冬冷地区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7090万平方米,是国务院下达任务目标的1.42倍。